內部稽核組織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設置隸屬於董事會獨立專職之內部稽核單位,執行定期與不定期之業務稽核、財務稽核等工作。

  1. 內部稽核目的

    實施內部稽核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促進公司之營運績效。

  2. 稽核單位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一人,由董事會任免之,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職稽核人員,承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指揮監督,專職內部稽核作業;並設置職務代理人制度,除具備金管會要求之任用資格外,於每年持續進修稽核相關專業課程。

  3. 內部稽核運作
    1. 因應環境改變,不定期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情形。
    2. 每年底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年度稽核計畫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3. 依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稽核,將查核結果編製成稽核報告,並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4. 查核所發現之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並將追蹤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5. 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可達成下列三大目標:
      1. (1)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2. (2)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
      3. (3)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
  4. 稽核室依照金管會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下列事項之網路申報作業
申報期間申報方式申報內容
每年一月底前網路申報內部稽核人員名冊及進修時數
每年二月底前網路申報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每年三月底前網路申報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每年五月底前網路申報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每年十二月底前網路申報次一年度稽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