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架構組織圖 股東會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首席副總經理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稽核室訓練部維修訓練中心品管部資訊安全管理室電算部總務部人事室財務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室企劃室製造本部補給本部航修本部改裝本部定修本部

功能性委員會

長榮航太董事會轄下設置3個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3個委員會皆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以確保公司之財務、薪酬、永續發展等運作情形可被獨立監督。

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職能,長榮航太於2022年1月12日於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人數為3人,且至少1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委員之任期為3年。

審計委員會之主要審議事項為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其獨立性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等。

2025年審計委員會共召開6次會議,平均出席率為100%。

薪資報酬委員會

為了完善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長榮航太於2022年1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於董事會下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成員人數為3人,全數由獨立董事組成,且具備專業資格與獨立性,無另聘薪酬顧問;委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主要職掌為協助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及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2025年薪資報酬委員會共召開3次會議,平均出席率為100%。

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建立完善之風險管理制度,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長榮航太於2023年11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於董事會下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成員人數為5人,且半數以上委員為獨立董事;委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永續發展委員會之主要職掌為審訂永續發展(包含風險管理)相關政策、策略、目標或管理方針,及審核永續發展年度工作計畫並督導、追蹤其進度與成果等相關事項。

2025年永續發展委員會共召開4次會議,平均出席率為100%。

董事會組成與運作

董事提名及遴選

董事會為長榮航太之最高治理單位,決策公司重要業務,並對股東及各利害關係人負責。長榮航太依公司章程規定選出董事9人,其中3名為獨立董事,任期3年。選舉方式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長榮航太章程及董事選舉辦法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持有長榮航太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於提名期間內以書面向長榮航太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應就長榮航太公告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董事會運作

為確保公司之整體營運確實依照董事會之指示進行,長榮航太董事長不兼任總經理職務。

長榮航太至少每季召開一次董事會,遵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等法令行使職權,就公司之營運計畫及各議案討論並表決。

為避免利益衝突,長榮航太全體董事彼此間均無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且董事會會議事項若與董事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時,董事均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可能有害長榮航太利益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以確保董事會能獨立客觀執行職務。

為健全董事會治理職能及強化運作效能,長榮航太已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獨立董事均依相關規則執行職務,且任職期間均未與長榮航太管理階層或關係人建立會損及公司利益或有失公正判斷之關係,且具備執行職務時不偏頗之職能,3位獨立董事均能獨立且有效監督董事會之運作。

董事會成員

長榮航太「公司治理守則」第23條第3項規定董事會成員之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同條第4項規定董事會成員應注重性別平等,並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此外,於2025年1月訂定之「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及運作」,亦明定應參考上述規定規劃董事會成員之接班人選。

長榮航太董事會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為獨立董事,占比33.33%。目前董事會有2名女性董事,占比22.22%。董事年齡均為60歲以上、董事平均連續任期為5.14年。董事背景專長除本業相關,亦橫跨財務會計、金融保險、風險管理、法律、政府與監管、資訊科技、永續管理等,提供公司營運和決策不同領域之觀點,以有效面對持續變化的營運需求。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統計圖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提升董事會功能、加強其運作效率,長榮航太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範董事會每年至少執行一次當年度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內部績效評估執行單位為財務部,評估範圍包含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以及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評估,評估方式為董事及各功能性委員會委員填寫問卷,由財務部回收統計結果。評估結果提送次一年度三月底前之董事會報告,以做為檢討及改進董事會表現之依據。

董事會績效評估項目

董事會績效評估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永續經營(ESG)之落實與推動、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2025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結果如右。

評估項目 總體平均分數
滿分5分
自評結果
董事會績效評估4.99分優良
董事會成員(自我)績效評估4.99分優良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5.00分優良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5.00分優良
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評估5.00分優良

註:4.5分以上為優良;3.5分以上未達4.5分為良好;2.5分以上未達3.5分為尚可;未達2.5分為待加強。

高階管理人員薪酬政策

依長榮航太章程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員工酬勞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經理人酬金係依長榮航太「經理人酬金給付辦法」辦理,經理人酬金包含固定酬金與變動酬金,固定酬金包含薪資及津貼,係依公司組織架構、業務類別及工作性質訂定職稱,並參酌內外部因素制定各職級薪津結構標準;變動酬金包含年終獎金及員工酬勞。為實現永續發展的願景與策略,及激勵經理人重視環境、社會與治理推動成效,本公司將經理人績效考核與公司永續發展政策連結,經理人績效指標內容涵蓋「部門年度指標」、「永續環境指標」、「社會責任指標」及「公司治理指標」四大構面,說明如右表:

四大構面權重占比工作項目或任務
部門年度指標70%部門經營表現及業務績效
永續環境指標10%執行節能減碳的環保意識及作法
社會責任指標10%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
公司治理指標10%公司治理提升與合規等

經理人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酬金發放、調薪與晉升之參考依據,獎金金額經長榮航太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後,報請董事會通過後核定。